2018年海洋学院”暑期出国交流替换实习学分认定”的通知

编辑:0917900 时间:2018年06月13日 访问次数:1129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好:

    根据浙江大学暑期实习相关规定,结合海洋学院实际情况,关于“暑期实习出国交流替换实习学分认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如果暑期对外交流与本专业实习时间不冲突,则不允许替代,学生需同时参加对外交流和专业实习。

    2、如时间重叠的,须参照《浙江大学本科生对外交流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1)学生须于6月25日前,须同时填写纸质版《浙江大学本科生分散实习申请表》和《本科生出国交流替代实践申请表》(详见附件,签字到系主任级别),大二学生因地域原因,可发电子表格(必须由实习教师、专业负责人、系主任签电子章的电子表格可转换成PDF)发0917900@zju.edu.cn,按交流项目由项目代表统一交到教学管理部张涛老师处(行政楼106)进行备案,进行学生分散交流认定,否则视作未备案,不能替换。

    (2)学分替换,按照“5个实习天=1个学分”的替换原则(小于等于5实习天的可不计)进行学分替换。

    (3)如果时间有交叉、重叠,但暑期交流时间短于专业实习时间的,需对交流不足的学时进行补充(参照上条),补充办法是提前或继续参加各专业的暑期实习。

    (4)学分替换由各专业负责教师把关,出国交流的同学可提前联系各专业负责实习教师,由专业教师进行安排,应完成补充专业的实习日记、作业或报告等。

    (5)完成暑期交流的学生最后提交资料参照专业实习学生资料,包括不限于(暑期出国交流报告、日记、照片、补充实习日记、报告等),按时间要求将电子版交到本专业实习教师处,由专业教师给出实习等级,统一录入成绩,获得相应学分。

    4、今年学院将执行“创新暑期实习课堂”项目,各年级各专业班长组织团队进行暑期实习课堂微视频拍摄工作,形式不限,项目经费1000元/个,最终学院要开展优秀项目评比,评比出4个优秀视频,进行奖励。

    5、为测试课程网站,今年的暑期实习作业采用网站提交、电子版提交的双渠道方式。(提交视频将发布在http://oc.zju.edu.cn/sjhd-下载中心),请各班班长注意通知同学们,按时间节点提交。

   



1.浙江大学本科生分散实习申请表

2.浙江大学海洋学院本科生出国交流替代实习申请表

3、出国交流日记模板(海洋学院).docx

4、出国交流总结报告模板(海洋学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