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海洋学院生源质量,保障本科招生工作有效开展,依据《浙江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院本科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成立海洋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学管理部、思政部、党政办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成员原则上要求具有多年招生工作经验。
招生工作组挂靠教学管理部,由专人负责日常事务。
第二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海洋学院生源质量提升工作目标,对学院年度招生计划数及招生模式做出决策。
(二)听取学院年度招生工作情况,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
(三)决策学院招生工作中的其他事务。
第三条 招生工作组职责:
(一)执行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对接学校招生部门,负责有关日常工作。
(二)组织开展学院招生宣传队伍招募、培训工作。
(三)组织学院年度招生宣传资料(出版物、宣传页、宣传片等)制作、发放。
(四)对招生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第四条 制定招生工作激励政策。招生工作除认定教学工作量外,对在招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将给予一定奖励。
第五条 本办法由教学管理部负责解释。
海洋学院本科招生宣传网站
招生宣传:http://oc.zju.edu.cn/zsxc
海洋学院本科招生视频
视频网址:http://oc.zju.edu.cn/zsxc/redir.php?catalog_id=443679
海洋学院本科招生宣传PPT
PPT网址:http://oc.zju.edu.cn/zsxc/redir.php?catalog_id=440118
海洋学院本科招生手册
手册网址:http://oc.zju.edu.cn/zsxc/redir.php?catalog_id=44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