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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岗位责任制

编辑:HAOSHUAI 时间:2018年05月16日 访问次数:4

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岗位责任制

 

 

(一)通

 

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下文简称中心)是海洋学院落实实验教学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全院各本科专业实验课程的教学安排和实施。中心下设海洋工程与技术专业、海洋科学专业、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实验室。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各个专业设有专业负责人。根据所开设的相应实验课程设立实验课程主讲教师、实验指导教师、实验员等若干名。实验中心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应根据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

 

(二)岗位职责

 

一、实验中心全体人员职责

 

1.全体人员应遵法守纪,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具有创新精神。

2.中心各级各类人员应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建设一流实验教学中心服务的指导思想。

3.严格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顾全大局,服从工作需要。热爱中心集体,关心同志,团结互助,共同完成中心的各项任务。

 

二、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

 

中心主任、副主任是中心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全面负责中心的实验教学、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的改革和发展。负责督促、检查、协调、考核实验中心的各项工作。接受学校、院、系的考核。

1.加强科学管理,严格督促、检查实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切实执行。科学规划,合理使用和调配中心的资源和经费,为教学和建设一流实验中心服务。

2.根据海洋学院学科发展的方向,实验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需要,负责制定并适时修订中心发展建设规划。中心主任应适时聘请校、院、系专家参与制定实验中心发展建设规划。

3.根据中心建设规划和教学实验的任务,组织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和仪器设备申请计划。中心主任应适时聘请校、院、系专家参与建设计划和仪器设备申请的论证和招标。

4.根据每学期实验教学和科研计划,安排调配实验中心各类人员的工作任务,保证所有实验正常开出,并对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督促。

5.组织实验主讲教师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材,开展教改活动,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

6.抓好精密、贵重、稀有的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在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和安排好对外协作的实验任务,接受外来试验、加工等业务,提高实验室资源利用率。

7.中心主任应负责督促、检查各类经费使用情况。保证经费使用必须为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和改革服务。

8.落实、督促、检查实验中心的安全、卫生工作。

9.积极做好中心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养的工作。

10.中心秘书协助中心主任做好各项日常工作,通知和催办各项事务,联络中心内部及横向部门各项事务,信息整理返馈,管理实验室经费使用帐,中心资料(如设备台帐、经费使用帐、各项规章制度等)的收集整理、汇总、归档。

11.协助院、系做好相关实验室的建设、改革与评估验收工作。

 

三、专业负责人职责

 

专业责人负责主管专业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的改革与发展。负责督促、检查、协调、考核专业实验室的各项工作。

1.组织制定出所属专业相应课程的教学大纲,落实相关课程的教材、资料和实验器材。

2.积极组织相关教师参与教学改革工作,保证所负责专业的实验科目的更新,以及新开实验方案的实施。

3.负责专业实验室的规划与发展,协助中心做好实验室的建设、改革与评估验收工作。

 

四、实验课程主讲教师职责

 

实验课程主讲教师是课程教学和教改的骨干,对实验课程的教学质量负责。鼓励理论课教师从事实验教学、实验教师兼任理论教学,实现两类教师与教学的融会贯通。

实验课程主讲教师在业务上负责或参与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的改革和发展。实验课程主讲教师应认真听取实验指导教师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配合实验指导教师做好实验教学指导工作。接受院系、中心的考核。

1.熟悉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的改革和发展情况,熟悉国内外各主要大学该课程的教学情况及相应的教学改革进程。负责课程的设置,制订改革相应的方案。

2.负责所承担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的编写及教学日历的填报,保质保量完成本课程的实验教学任务。

3.完成课程的实验安排(落实教师,研究生助教。安排实验预做)。负责与实验指导教师就有关实验问题,实验安全、实验抽查考核问题进行讨论、沟通和提高。形成书面材料说明每次实验课程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告知实验指导教师、实验员及学生。

4.听指导教师实验课。组织抽查性考核学生基本操作和技能。落实研究生助教考核,协助中心对实验员进行考核。

5.督促所负责课程的实验指导教师按时完成学生的成绩评定并及时上报。

6.专职或兼职管理大型仪器设备的实验课程主讲教师,要深入掌握其原理、性能、调试和使用的有关理论和实验技能,并切实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和使用者的培训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提高仪器利用率。确保大型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大型仪器设备的维修或报修。承接对外服务(本系、本校、外单位等)

7.协助院、系做好实验室的建设、改革与评估验收工作。

 

五、实验指导教师职责

 

实验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科学技术素质的重要培养环节。完成实验教学指导工作是教师应尽义务和职责。实验指导教师应配合实验课程主讲教师做好实验教学指导工作。接受院、系的考核。

1.系统掌握相关的实验理论及熟练的实验技能,具有独立解决本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能对其作出相应的理论解释的能力。并不断提高自己实验教学指导水平。

2.指导实验前需认真备课(原理,操作要点, 实验注意事项)。做好实验的指导工作,强调注意事项,在实验期间严格指导学生,重过程,加强对学生操作的指导。实验后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实验成绩,记录实验教学情况。与主讲教师讨论有关实验问题,完善学生实验考核。做好实验总结,并能积极提出相关实验的改进意见。

3.注意跟踪国内外相关实验的开设、及时了解国内外先进的仪器设备情况,适时引入先进的实验方案及实验技术,建议实验仪器设备的改造、更新,实验方案及实验技术的改革,促进实验室的现代化建设。

4.信息与多媒体实验的指导教师须了解计算机的基本性能,应具有排除一般机器故障及软硬件安装调试的能力,保证所管理的计算机有较高的完好率和正常的开出率。

5.实验指导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教学制度,除特殊情况外,不允许私自调课。

 

六、实验技术人员与实验员职责

 

在中心主任领导下开展实验室各项工作。接受实验课程主讲教师、实验指导教师的业务指导,参与实验室建设的改革和发展。并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

实验技术人员与实验员从事实验前后的准备、实验设备的研制,实验技术的开发,仪器设备的维护及实验室工作的服务和管理。接受院系、中心的考核。

1.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精通,努力掌握与本实验室有关的教学实验、科学实验的基本原理及实验技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实验技术水平。能独立准备本类实验,对本类实验准备的质量负责。不断完善本类实验室建设。

2.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员需保证实验在正常时间开出。实验中心负责考勤。积极参与院系、实验中心公益事务。

3.认真做好有关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的领料、加工、仪器设备调试等相关的实验准备工作。

4.管好用好有关仪器设备,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参与并学习仪器设备的检修和技术改造更新工作。对于一般仪器设备,应能积极指导使用者并主动参与维护保养工作,以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

5.严格执行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好仪器设备、工具材料等的技术管理工作。与实验指导教师一起负责学生实验仪器损毁的赔偿工作。

6.做好实验室的安全、清洁卫生等工作。

7.专职或兼职管理大型仪器设备的实验师和实验员,要深入掌握其原理、性能、调试和使用的有关理论和实验技能,并切实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和使用者的培训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提高仪器利用率。确保大型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大型仪器设备的维修或联系维修(并报实验室主任,落实维修经费)。承接对外服务(本系、本校、外单位等)并产生合理效益。

8.从事信息与多媒体实验的实验技术人员须了解计算机和网络的基本性能,应具有排除一般机器故障及软硬件安装调试的能力,保证所管理的计算机和网络有较高的完好率和正常的开出率。

9.协助院、系做好基地的建设、改革与评估验收工作。

 

      

本岗位责任制未竟之处,由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