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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计 - 示例

编辑:jsfzzx 时间:2017年12月03日 访问次数:617

 

浙江省高等学校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学设计方案

 

  1. 参赛课程及章节

    【课程名称】《行政法》(3学分)

    【参赛章节】第七章第三节行政处罚

     

  2. 教学目的

(一)知识增量

  1. 了解《行政处罚法》的基本框架。

  2. 掌握行政处罚的内涵与外延。

  3. 辨析行政处罚与相似行政活动的界限。

(二)能力训练

  1. 围绕《行政处罚法》第3条的规范分析,培养学生的法律解释能力;

  2. 不断回溯之前讲授的行政法学基础理论,提升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

  3. 反复呈现行政法独特的分析框架,塑造与强化独特的法律思维。

(三)发展提升

对于个别基础知识扎实并有学习热情的学生,进一步引导其深入思考与发展。

 

  1. 教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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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学院本科生而言,规范分析的能力是其立命之本。

这种能力,需要借助每一次课堂对重要法律条文的解析,不断训练而成。合法、妥当地处理每一起行政纠纷,需要准确地确定法律适用的大前提与小前提,并将个案中的具体事实涵摄到法律规定中的法律事实。这就要求学生熟悉地运用法律解释法律漏洞的填补方法,将经验与价值问题转换为法律规范自身的文义与体系内涵;而对于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学生法律解释与漏洞填补的能力。

通过课堂讨论,展现法律思维一般理性思维处理问题的不同进路,有助于提升法科生的职业化程度;通过对比分析,展现行政法学基础理论与实务处理能力之间的内在联系,更能引导法科生深入思考个案处理背后的学理问题,培养符合法治中国建设所需的高层次法律人才

 

  1. 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

(一)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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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学重难点

本次授课的重点:一是围绕《行政处罚法》第3条第1款有关行政处罚的规定,帮助学生正确理解行政处罚的相关要素;二是借助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的提炼,防范学生在行政处罚实务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适用偏差。

而难点也于此衍生:(1)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否仅限于狭义的行政机关;(2)行政处罚时应否考虑违法行为人的主观违法状态;(3)行政机关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否成为被处罚的对象;(4)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行政处分等活动的界限。这些知识点的掌握,对于正确处理行政处罚纠纷,具有提纲挈领的作用。因此,本次授课会提出问题的方式先引导学生讨论,随后借助大量的实例讲解,帮助学生形成对行政处罚构成要件的清晰认识。

 

 

五、学情分析

本课程的教学对象为四年制本科的大二学生,授课时间为秋冬学期。这个阶段的学生,掌握了一些基础的法学知识,但尚未形成熟练的法律思维,且欠缺理论联系实际所需的社会经验。因此,课程的教授,重在以贴近学生的实例,运用法学教育独特的规范分析方法,培养学生分析与处理行政纠纷的能力。

 

  1. 教学方法

1规范分析方法――跨入法律职业大门的“金钥匙”。本科法学教育的根本在于培养优秀的法律职业人,因此规范分析是本科教学方法的重中之重。这就要求,课堂讲授应从《行政处罚法》出发,围绕法律的既有规定,培养学生分析法律、解释法律的能力。以规则为处理问题的出发点与归宿点,是法科生跨入法律职业大门的“金钥匙”。

2案例分析方法――训练法律适用独特思维的法宝。本科生的社会经验相对缺乏,学习时容易死记硬背相关知识点,缺乏灵活运用能力。因此,课堂讲授应借助案例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充分领会法学作为实践科学的特性,在解决行政处罚纠纷的过程中培养法感。需要注意的是,案例教学的重心,不在于以生动的事实描述抓人眼球,而在于反复训练法律适用的三段论思维。

3理论分析方法――学以致用的“秘密武器”。本科法学教育中,学生往往重技能而轻学理。殊不知,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不仅是进一步展开法学研究的基石,亦对个案处理技艺有直接的影响。因此,教学过程中应通过对比分析、理论分析,不断向学生展现行政法学基础理论与行政处罚个案处理的内在联系,不仅培养学生学以致用的能力,更激发学生课外进一步学习的热情。

 

  1. 教学策略

课程讲授之初,概要地向学生展现《行政处罚法》的章节安排,以使学生对行政处罚体系有一个基本框架

接着,完整地呈现《行政处罚法》第3条第1款的规定,请同学对该条文展开初步的分析,开展教学互动。同时从文义中提炼出本次课程所需讲授的四个知识点,即(1)行政处罚的主体,(2)行政处罚的客体,(3)行政处罚的对象,(4)行政处罚法定。

然后,围绕每一个知识点,以实例和讨论的形式,展现可能出现的理解偏差。实例应注重贴近生活性与时代性,从而在深化理解的同时,帮助学生确立学以致用的自豪感与自信心。讨论的展开,应不断回溯到过往的知识点,这既是对过往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的重温,也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桥梁。

 

  1.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教学时间

 

起:

新课导入,

建立框架

1.介绍《行政处罚法》的基本情况和框架。

2.就法律公布与实施时间的不一致提问,借此回顾第2章法源的相关知识点

思考法律公布与实施时间不一致的原因,复习“法的引导性”特征。

2分钟

 

承:

规范分析,

引出要点

1.介绍《行政处罚法》第3条第1款的内容。

2.请同学提炼该条款的核心概念,引出课程要点。

3.预留问题:如何正确理解条文中的关键法律概念?

积极投入规范分析的训练活动,通过提炼核心概念,锁定正确理解“行政处罚”的关键词。

2分钟

转:

案例讨论,

辨析反思

1.借助案例,引导同学讨论行政处罚主体、客体、对象的内涵与外延。

2.引入规范,分析行政处罚法定的实体与程序要求。

3.对比讨论,厘清行政处罚与相关行政活动的界限。

以原、被告及法官的分组形式,利用已经学习的理论知识,就每一个案例中的可能观点做充分的辩论,反复训练自己的法律思维。

14分钟

合:

总结回顾,

拓展延伸

1.总结本次课程的学习重点与难点。

2.结合热点,布置课程作业,提示要点。

回顾课程所学,利用新增知识与法律思维,完成作业。

2分钟

 

九、教材、参考文献及延伸阅读

【教材】胡建淼:《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2010年第3版。

【参考文献

  1. 应松年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2. 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延伸阅读】

  1. 胡建淼:《“其他行政处罚”若干问题研究》,《法学研究》2005年第1期。

  2. 章剑生:《违反行政法义务的责任》,《行政法学研究》2011年第2期。

     

十、课后思考

黄海波事件,最近正在引起热议。为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鼓励学生学以致用,并自然衔接下一次课所要讲授的“一事可否二罚”问题,本次课后布置一个思考题:

黄海波嫖娼事件中,公安机关对黄海波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后,又予以收容教育的决定,是否构成一事二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