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听课督导——4.2.1海洋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编辑:0917900 时间:2019年05月07日 访问次数:53

海洋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制度建设,推进学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时掌握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技能和促进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根据《浙江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之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海洋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一、听课内容:

    本科和研究生课程。

二、听课小组成员:

    海洋学院院领导、内设机构相关部门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系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三、听课要求:

分管本科教育工作的负责人每年至少听课8学时,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负责人每年至少听课8学时;学院党政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听本科课程4学时、研究生课程4学时;教管部、人事部、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每人每年至少听本科、研究生课程6学时;教管部及专业秘书(本科生和研究生)每位老师(每次2人一组),每组每年至少听本科、研究生课程4学时。

f附件:浙江大学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docx


教学管理部

2018年5月